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有關條例,“贛州港贛縣港區五云作業區綜合樞紐碼頭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已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專家組驗收會議,形成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現該《辦法》要求,向全社會公示《贛州港贛縣港區五云作業區綜合樞紐碼頭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及《贛州港贛縣港區五云作業區綜合樞紐碼頭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公示期為20個工作日(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5日)。公示期內,若對所公示內容有異議,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向公示單位反映。
01-贛州港贛縣港區五云作業區綜合樞紐碼頭一期工程調查報告-0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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