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國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文件規定,龍虎山風景名勝區文教衛生計生局通過直接委托鷹潭貫通環保有限公司對龍虎山魚塘村孔家村小組安山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開展調查,編制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現將有關信息進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龍虎山魚塘村孔家村小組安山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2、項目地址:龍虎山魚塘村孔家村小組安山地塊位于江西省鷹潭市龍虎山鎮魚塘村(銘輝射擊旁),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6°56′12.35″,北緯:28°4′24.70″。
3、基本情況:根據鷹潭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國土資源局提供的“龍虎山魚塘村孔家村小組安山地塊紅線圖及邊界拐點坐標”可知,地塊邊界拐點范圍為 35185.33 平方米(合計 52.78 畝),其中部分區域不在調查范圍內,面積為 6884.16 平方米(合計 10.33 畝),故本次調查地塊面積為 28301.17 平方米(合計 42.45 畝)。通過現場踏勘、資料收集及人員訪談可知,地塊原為水田、園地、林地及農村道路,地塊于2022年1月進行平整,目前為空地。根據鷹潭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國土資源局提供的“龍虎山田徑跑道和足球場項目規劃通知書”及“龍虎山鎮魚塘村 2023-08 地塊規劃條件通知書”可知,本地塊后續用途變更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體育用地)。,故該地塊對應《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
二、調查方案
本項目調查邊界以鷹潭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國土資源局提供的“龍虎山魚塘村孔家村小組安山地塊紅線圖及邊界拐點坐標”為準,關注調查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分布。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江西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文件編制指南(暫行)》等技術導則和指南要求,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追溯至原始狀態)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原則上不進入第二階段調查工作。
三、調查結論
鷹潭貫通環保有限公司通過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快速檢測以及人員訪談等工作,編制《龍虎山魚塘村孔家村小組安山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已于2023年3月19日通過專家組評審。
第一階段調查總體結論:地塊內從未進行過工業企業生產,未發現內部污染源,周邊500m范圍內主要為林地、江西龍虎山銘輝射擊有限公司、農田、水塘、橋頭嶺水庫及居民自建房。通過現場快速檢測說明,本地塊土壤未超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表1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總鉻滿足《北京市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篩選值》(DB11/T 811)表1中住宅用地篩選值要求,地塊內總揮發性有機物濃度不大,本地塊土壤環境質量良好。綜上所述,本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地塊境調查工作,本地塊可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體育用地)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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