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規環評[2017]4號文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有關條例,瑞昌市瑞翔再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30t/d造紙廢渣洗滌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已于2020年8月9日完成驗收會議,形成了環保驗收意見,現根據《辦法》要求,向全社會公示《瑞昌市瑞翔再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30t/d造紙廢渣洗滌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瑞昌市瑞翔再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30t/d造紙廢渣洗滌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公示期為20個工作日(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9月14日)。公示期內,若對所公示內容有異議,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向公示單位反映。
二○二○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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